文/呂日星傳道
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,或是妻子、弟兄、父母、兒女,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,在來世不得永生的。」(路18:29、30)。
對這節經文的解讀若有偏差,可能變成與神利益交換的成功神學,期待對教會的付出,能換來俗世的財富的名聲。但這不是這經文的本意。
「今世得百倍」,我的個人解讀,就是活出生命的價值,將追求個人的幸福,轉化為使眾人得到幸福。我曾打電話關心數週未出現在教會的姊妹,簡單幾句同理的話,竟然換來她用email掏心掏肺分享那段時間的心路歷程。這樣的信任與心靈親密度,本來只發生在我與女兒之間。是的,我多了一位女兒。我的弟媳尚未安息之前,終於讀了幾年前我送給她的書《傳道書中的弔詭》,她對書的內容,反應非常激烈,肯定這書對她的造就。是的,我在訝異中多了一位姊妹。保羅那十三卷書信,對歷代信徒的造就,也是「今世得百倍」活生生的的見證。
而耶穌說的「撇下」,絕對不是拋棄或冷落,而是小我化為大我的過程。
「我來了,是要叫羊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」(約10:10)。
阿們!